法国音乐政策的历史
国家介入了历史悠久的音乐领域。
1669年,路易十四成立了皇家音乐学院。 1966年,在安德烈·马尔罗(Andr é Malraux)的文化事务部成立七年后,成立了一个«ó n音乐部门»ó n ),委托给马塞尔·兰多夫斯基(Marcel Landowski)作曲,并自1964年起担任该部音乐教学督察。 音乐政策的制定将基于两个强烈的推动力:一是基础(1966年至1974年),二是开放(1982年至1986年)。
马塞尔·兰多夫斯基从1966年开始制定的10年计划强调以有组织和分阶段的方式确定和创建音乐生活所必需的专业结构。 这一计划的主要特点是加强音乐教学网络,改造或建立区域管弦乐队和歌剧院,发展合唱生活,并在区域和省一级建立音乐领域的专门行政单位。
大约15年后的1982年,莫里斯·弗勒雷特的到来与一项开放政策的启动齐头并进,这是一个特殊的预算背景的一部分。 «倡导所有音乐流派的平等尊严和文化的»分解,国家的行动随后向最多样的领域开放:歌曲,摇滚,爵士乐,传统音乐; 当代音乐和作曲家在全国各地的存在的目标也标志着这个时代的行动,这也是支持业余爱好者的做法,合唱的发展,唱歌的政策和教育学… 1982年6月创建了这一政策 音乐节 (笑声)。
今天,该部对音乐部门的支持政策属于该部的管辖范围 艺术创作部(DGCA) ,关于现场音乐表演,和 媒体和文化产业处(CMIB) 用于录制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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